第(1/3)页 昨晚七组收队后,黎欢才回家浅眠了两个小时,就又接到通知回归警队。 震惊的是,她以为昨晚应该不会再出事,毕竟嫌疑犯已经被‘吓’跑了,短时间应该不会作案只是没想到这么快会接到报警—— 一个喝得酩酊大醉的少女,声称被一个中年秃顶男人强,而根据以往犯罪痕迹显示,那个中年男人才是这一系列连环奸杀案的罪犯。 那她昨晚遇到的那个男人…… 仅仅是巧合? 但是这个少女并没有任何身体上的外伤,也就是说只被强没有被杀或者伤害。 这并不符合罪犯心理侧写! 到了警局,陆队已经在会议室内组内开会讨论,把这个连环罪犯的侧写,重新提出,“根据以往犯罪三起案件,该罪犯患有强烈反社会人格,早期做了十八年的程序员,因为年纪过四十,资历老工资高被新来底薪的实习生取代,辞退后一家老小还有房贷压得他妻离子散,所以才专门挑社会上不知检点的无业游民下手,三起案例都是穿着暴露深夜出行的女人,而且每次犯罪都会毁尸灭迹,这不符合连环罪犯对社会的报复……” 话音刚落,陆队接到了另一个电话。 挂断后,他神色凝重,“通知法医一起去现场,西郊废墟发现一具尸体待确认身份。” 第(1/3)页